罗宁心满意足了。
看着那十尖尖的爪,罗宁在心中盘算了一遍,自己究竟是能不能是他的对手,最后想明白了,就算是这老东西指甲上镶上二十个撕裂法,也不可能是自己的对手。
“衣服”本的关系。
罗宁想完了之后,又看了一他五个手指间,因为时不时要扒着自己的棺材而起的茧。再加上血在还没有彻底枯在指尖留的很是难闻的味。
咱们噬魂,谁会因为一件衣服就去给另外一件衣服治病啊,也就是那小丫心地善良。这也就是我说,她是咱们这里最像人类的噬魂的原因之一。”
但是现在这样看,来至少质是一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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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宁自言自语:“噬魂这个族,虽然是把人当衣服,但是他们和人有不一样的习惯,就是他们喜吃衣服。”
罗宁冲着那老噬魂笑:“我对那姑娘的确是心生好,如果以后有机会的话,也愿意把她带到我的家里,让她去过一好日,不过在这之前,我还得需要在咱们这断魂山山多找一找,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,能让我讨得人心的东西。”
关于这味,罗宁曾经惊鸿一瞥地遇到过,就是在陵玉世界之中,他见到的那些,埋在雪地之,泛着红光的奇异行尸。
都喜同类相,而且智商看起来虽然低,却也不是没有。
说句实在话,听着这个噬魂说到这里,罗宁都几乎要对这噬魂中的沈袂有些敬佩了,这是什么绝世好噬魂?为了一件衣服,要去补另外一件衣服。最重要的是,她这件衣服虽然普普通通,但是另外一件简直八宝金缕衣,缺条线都得拿翠鸟心尖尖上的那一儿成丝上去。
罗宁暗自,然后看着那个年老噬魂指尖上面锋利的光芒,以及颜极为隐晦,几乎看不来的天生阵纹,自顾自的叹息着,想:“这些噬魂,还真的是得天独厚的,每一指甲都带着撕裂阵文,照这样算起来,十手指上面的撕裂阵文,一起爆炸的话,恐怕真的是巅峰者,也承受不来。”
他没有给沈袂提供什么实质的帮助,也没有真的给他什么,却从沈袂手里拿了那么多,对他有用的。
想送他东西,也是正常。
罗宁看着这老噬魂说话的时候指手画脚时不时的手指尖,在心中想到:“沈袂姑娘刚才让我好好学习一噬魂的待人事之。这个噬魂是距离她的梅桩比较近的,那想来应该也是格在噬魂之中比较淳朴的了。”
说这句话的时候,罗宁说的还是真心实意的想要讨人心,就是想要送东西给沈袂。
罗宁觉得,其实被噬魂穿在上的人类躯,在某一程度之上,也可以被称得上行尸。但是这形式走原本应该比起那行尸,还是有区别的。